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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河北省平稳推进招生考试改革

时间:2012-03-20 23:46点击:[]次

一是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合并为专科批。专科批设一志愿、二志愿和三志愿,第三志愿仅为省内院校。二志愿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;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,每个志愿各设置十所院校。

二是调整对口招生的办法。2012年对口招生化工类和服装类采用单独填报志愿、单独组织考试、单独录取备案的方式。报考化工类和服装类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报到时,即进行志愿填报。考试后招生院校按考生成绩结合填报志愿顺序进行录取,6月15日到省教育考试院备案。旅游等12类专业仍沿用往年招生办法。自2013年起,对口招生中不再单列化工类和服装类,化工和服装类专业实行部分高职院校的单独考试招生,拟学习这两类专业的考生可参加院校的单独考试招生,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。

三是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增加到19所。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取得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(含对口考生)。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,具体报考时间、报考办法、考试时间、录取备案具体时间省教育考试院将适时向社会公布。

四是考生申请的查卷结果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,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查询。高考成绩公布后,允许考生进行查卷。试卷复查后,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hebeea.edu.cn)上公布查卷结果,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和密码进行查询;若需要书面结果,可到县级招生考试部门打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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